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耀州区全面实施镇办财政所代理
村集体经济合作社、村级互助资金协会记账工作
发布时间:2017-12-31  发布机构:耀州区  字体:   浏览次数: 次

  为了加强村级集体经济合作组织及互助资金协会财务管理,进一步规范财务制度,完整、准确地反映村级集体经济合作组织和互助资金协会的经济活动,适应农村“三变改革”工作要求,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在运行管理主体不变、财务主体不变的前提下,2017年以来,按照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要求,在全区有序开展了村集体经济合作组织及互助资金协会由财政所代理记账工作。
  目前,已将全区已成立的165个村级集体经济合作组织和72个互助资金协会的会计核算、记账等会计工作委托给所在镇办财政所完成。各财政所依据《陕西省代理记账管理实施办法》与村级集体经济合作组织、互助资金协会签订代理记账协议,确定代理记账项目,明确各自职责义务。区级主管部门组织对镇办财政所代理记账人员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互助资金协会出纳进行业务培训,并定期进行指导和督查,推进工作开展。现今已有126个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和64个互助资金协会取得了开户许可证,签订了代理记账协议书,由区农村财务管理局统一设立账套,财政所分账户进行会计核算。
  通过代理记账工作的开展,一是强化了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和互助资金协会财务管理的监督约束机制,保障集体资产的安全高效运行。二是对基层财政更好为基层组织建设服务提出了新的要求,拓展了财政所业务职能。三是有利于保障农民群众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切实维护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有利于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四是通过规范账务管理,切实发挥村级集体经济合作组织和互助资金作用,助力我区脱贫攻坚工作,为实现我区农村经济健康发展再填新力。(耀州财政)


[网络编辑:文大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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