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资讯中心 > 耀州新闻
耀州区:织好“安全网” 拧紧“安全阀”
发布时间:2017-12-24  发布机构:耀州区  字体:   浏览次数: 次

  近年来,耀州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坚持把执纪审查安全工作放在首要位置,在核查问题线索、查办违纪案件时,预先织好“安全”网,拧紧办案“安全阀”,保持了执纪审查安全事故“零发生”。
  重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委局主要领导通过机关例会、执纪审查会议、纪委常委会等渠道,多次强调“没有安全就没有办案”“办案安全大于天”的思想,要求把安全放在执纪审查工作的首位,确保人身、设施、车辆、交通等安全。区纪委不定期组织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学习、传达上级有关执纪审查安全工作的部署和精神,学习讨论办案安全事故案例,增强执纪审查干部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
  建制度,形成安全机制。在严格执行上级有关办案安全规定的同时,紧密结合区情实际,制定印发《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六项制度(试行)》《办案安全制度》《“两规”“两指”措施陪护工作制度(试行)》《办案人员保密制度》,以及谈话对象移送等多项制度。核查(调查)审批时,主要领导必定书面叮嘱“注意办案安全”。截至目前,制度化、程序化和规范化的执纪审查安全措施全面建立,依法依纪、安全文明执纪审查的机制完全形成。
  夯责任,做到纪律严明。执纪审查工作开始前,做到“二书”签在先,即签订《安全文明执纪审查责任书》《纪律审查廉政承诺书》,建立“一案一定责”机制,明确规定核查(调查)组主办人为办案安全第一责任人,确保职责明确、责任到人。线索核查(立案调查)开始后,做到“分析”不间断,即认真分析被谈话人、证人、举报人等存在的心理、健康、交通等安全隐患,提出应对办法,化解安全风险,确保在安全的前提下开展核查(调查)。对违反安全规定者,做到责任追究不手软。对线索核查(立案调查)中不按制度规定执行,导致出现安全风险的,由分管领导严肃批评,依照规定追究责任。
  强设施,夯实安全基础。为适应执纪审查工作新形势新要求,积极争取资金投入,建成1个区级执纪审查标准化谈话室、10个乡镇纪委标准化谈话室,夯实办案安全基础设施。加强办案设备投入,配备一批录音笔、录像包、单警音视频执法记录仪,更换办案档案柜、电脑、打印机、粉碎机等办案设备,确保办案信息安全。在选择“两规”“两指”场所上,严格按照“四个原则”,做到“三查三看”,做好风险隐患排查,制定安全防范方案和应急预案。对执纪审查中不具备安全场所的地方,要求使用手机或相机实施录音录像,力求做到“核查到哪里,安全就到哪里”。(屈剑)


[网络编辑:文大鹏]
分享给好友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