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农业局(区畜牧兽医局)

机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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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名称:铜川市耀州区农业局 
      单位地址:耀州区文营西路81号
      联系电话:0919—6189143
      单位领导:
      工委书记、局长:左 琛
      工委副书记:冯小泉
      副局长:赵军社  袁彦峰
      总农艺师:王战利

         
       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有关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法律法规,组织起草有关农业和农村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推进农业依法执政;拟定农业和农村工作发展政策、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参与涉农金融保险的政策制定,提出有关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的价格及农业财政补贴的政策建议;
      (二)指导粮食、畜牧、中药材等主要农畜药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粮食、畜牧、中药材等主要农畜药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农产品品质的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负责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提出扶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经批准后与相关部门共同制定实施方案并指导实施;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退耕还林后续产业项目。
      (三)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四)组织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提出农业产业保护政策建议;组织拟订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政策、规划,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拟定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
      (五)承担提升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负责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分析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畜禽屠宰环节和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六)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草种、种畜禽的许可、有关农业投入品质量及使用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有关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的国家标准。监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的实施。开展兽医医疗器械和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
      (七)指导农业机械化发展和农机安全监管工作。组织制定农业机械化有关标准与技术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农业机械化的科研和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以及农机产品质量的投诉监督管理。依法组织实施农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与事故调查处理。
      (八)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指导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对区内动植物(除森林、野生动物外)的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承担境外引进后的农作物种子(种苗)检疫监管工作;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的管理。
      (九)承担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组织实施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十)拟订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组织重大农业科研和技术推广项目的申报及实施;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组织引进国外农业先进技术,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参与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会同相关部门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
      (十二)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牧草地、宜农滩涂、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拟订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政策并指导实施,依法管理耕地质量;运用工程设施、农艺、农机、生物等措施发展节水农业。
      (十三)制订并实施农业生态建设规划,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质能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十四)承办区政府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方面的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十五)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其他事项
      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农业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和职责范围内的农药、肥料等其他农业投入品质量及使用的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按食品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区农业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产、供、销一体化生产企业的种植养殖、收购、贮藏、运输和包装标识的监督管理;进入市场后,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监管。区农业局(区畜牧兽医局)负责畜禽屠宰环节和生鲜乳生产环节、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区农业局(区畜牧兽医局)负责活禽养殖、运输、交易环节防疫及质量安全的全程监管。两部门建立食品安全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办公室:段振斌
      电话:6189143
      种植科:穆欣
      电话:6189448
      畜牧兽医科:蒋鸣
      电话:6189448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与行政执法科:王晓明
      电话:6189448
      农机农经管理科:卢备战
      电话:6189448
      项目管理科:周帆
      电话:6189449
      信息站:陈宜武
      电话:6189448